• 照顧一位失能、失智及身心障礙家人,
    平均歷經9.9年,家庭需要支持,減輕照顧壓力。

    民國104年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立法,將家庭照顧者列為服務對象,
    衛生福利部委託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輔導各縣市政府
    設置「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」,
    提供長照資源轉介、照顧技巧指導、情緒支持、
    喘息服務、經濟援助等。

    歡迎善用「地圖搜尋」查詢縣市據點,
    也請多利用「最新消息」,掌握各縣市據點最新活動資訊。
    任何問題可洽詢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
    0800-507272 (台語諧音:有你,真好真好)。

個案服務

由家照服務社工或個管員到宅訪視評估,依個案需求擬定服務處遇計畫,並依計畫提供適切服務與連結相關資源。

居家照顧技巧指導

經社工評估有提升照顧技巧需求之照顧者,提供1~2次由護理師或治療師等專業人員到府免費照顧技巧指導服務。

照顧技巧訓練課程

以團體課程方式,依照顧者需求或常見照顧技巧問題安排不同主題之課程。

紓壓活動

規劃提供不同主題之活動,如:音樂、繪畫、經絡按摩及園藝等,提供照顧者放鬆壓力、彼此認識及互動交流機會。

支持性團體

由專業人員帶領6-8位家庭照顧者組成、固定聚會,讓一群有相似經驗的人分享彼此照顧經驗、情緒宣洩等,達到互相支持的效果。

心理協談

由諮商師或社工師提供8至12次一對一協談服務,以解決因照顧產生之情緒適應、角色衝突、人際關係等情緒和議題。

臨時替代服務

免費安排專業居家服務員至家中協助照顧工作,讓照顧者可以安心外出參加活動。

電話關懷

提供定期電話問安服務,連結長照資源及各項活動邀請資訊,作為家庭照顧者支持後盾。

最新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