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
民國104年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立法,將家庭照顧者列為服務對象,並提供各項支持性服務。
衛生福利部委託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輔導各縣市政府設置「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」,提供長照資源轉介、照顧技巧指導、情緒支持、喘息服務等「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」。
- 個案管理服務
協助家庭照顧者評估家庭照顧需求,善用外部資源,擬定適切的照顧計畫。針對高風險或特別需求的家庭,指派個案管理人員到宅訪視協助。
- 照顧技巧指導
- 照顧技巧訓練課程:專業講師訂定團體授課以團體課程方式,依照顧者需求或常見照顧技巧問題安排不同主題之課程。
- 居家照顧技巧指導:經評估符合資格者,由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員,提供至少一次免費到宅指導。
- 轉介「實務指導員」、「外籍看護工到宅照護技巧指導」等資源。
- 情緒支持
- 紓壓活動:繪畫、芳療等幫助放鬆及增進互動交流的二、三十人活動。
- 支持團體:六至八人連續性參與團體活動,讓有相似經驗的家庭照顧者,彼此分享、互相支持。
- 心理協談:由諮商師或社工師提供八至十二次的一對一協談服務,協助解決因照顧產生之衝突、壓力、罪惡感等情緒和問題。
- 電話關懷:由志工協助進行定期電話關懷、福利資訊提供及活動邀約。
- 喘息服務:目前政府提供機構、居家、日間照顧、小規模多機能(夜間)、巷弄長照站等五種喘息服務項目。
- 臨時性替代照顧:參與縣市支持據點各項活動,經評估有需求者可提供免費替代照顧服務。
也可以參考以下相關資源連結
失智照護服務資源地圖:https://www.dementiaservicemap.com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