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說明

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

民國104年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立法,將家庭照顧者列為服務對象,並提供各項支持性服務。

衛生福利部委託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輔導各縣市政府設置「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」,提供長照資源轉介、照顧技巧指導、情緒支持、喘息服務等「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」。

  1. 個案管理服務

協助家庭照顧者評估家庭照顧需求,善用外部資源,擬定適切的照顧計畫。針對高風險或特別需求的家庭,指派個案管理人員到宅訪視協助。

  1. 照顧技巧指導
  • 照顧技巧訓練課程:專業講師訂定團體授課以團體課程方式,依照顧者需求或常見照顧技巧問題安排不同主題之課程。
  • 居家照顧技巧指導:經評估符合資格者,由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員,提供至少一次免費到宅指導。
  • 轉介「實務指導員」、「外籍看護工到宅照護技巧指導」等資源。

 

  1. 情緒支持
  • 紓壓活動:繪畫、芳療等幫助放鬆及增進互動交流的二、三十人活動。
  • 支持團體:六至八人連續性參與團體活動,讓有相似經驗的家庭照顧者,彼此分享、互相支持。
  • 心理協談:由諮商師或社工師提供八至十二次的一對一協談服務,協助解決因照顧產生之衝突、壓力、罪惡感等情緒和問題。
  • 電話關懷:由志工協助進行定期電話關懷、福利資訊提供及活動邀約。

 

  1. 喘息服務:目前政府提供機構、居家、日間照顧、小規模多機能(夜間)、巷弄長照站等五種喘息服務項目。
  2. 臨時性替代照顧:參與縣市支持據點各項活動,經評估有需求者可提供免費替代照顧服務。

 

也可以參考以下相關資源連結

失智照護服務資源地圖:https://www.dementiaservicemap.com.tw/

長照政策專區:https://1966.gov.tw/LTC/mp-201.html